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下午17:30止
根据工作需要,咸安区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其要求等详见《咸安区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卫生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
(5)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咸安区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安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下午17:30止。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照《咸安区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人只能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电子登记照、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相关学历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发至邮箱2595618960@qq.com。报考人员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咸安区中医医院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4、准考证发放:咸安区中医医院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本科学历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及以上,专科学历岗位须达到1:3及以上进行笔试。若紧缺岗位的达不到1:3的,经咸安区中医医院党委同意后按1:2比例开考,若某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2,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安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四)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的比例确定。特殊岗位经咸安区中医医院党委同意后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安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3、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护理岗位面试采取基础护理技能考核方式;其他岗位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重点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同时对特殊岗位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面试分数均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再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安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总成绩排名
考生成绩根据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据笔试成绩确定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应届毕业生优先。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咸安区中医医院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中医医院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咸安区中医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食宿自理,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尽事宜由咸安区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咸安区中医医院
2024年5月16日